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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4-11 15:22:39】 信息来源: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365bet比分网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运字〔2014〕26号),设立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将原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中共绛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强企业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行业主管部门无需前置许可和有证无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三)承担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的责任(食品、药品除外);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犯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五)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六)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户外广告和兼营广告登记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著名商品、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十)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企业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抽检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年报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关于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强县”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指导推动各部门、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开展辖区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七)指导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主管的协会的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室、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机关的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综合处理、目标责任考核;组织承办全局性会议;负责县人大、县政协和县人民政府批转的有关咨询的答复和处理;负责本局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机关综合业务系统网站的技术管理和支撑;负责信息录入员、信息审核员等权限的分配和统一管理;负责机关应用软件,局域网及系统广域网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相关设备的维护);负责人员计算机培训工作;负责全局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协调全局性的调研工作,研究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本局的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基础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部门计划生育和双拥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局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局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本局奖励、着装、外事、评残工作。负责全局党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财务股

  拟定财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核决算方案;负责申报经费并依法进行管理;负责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和上缴财政;负责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县局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四)法制股

  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督查、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管理;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研究拟定辖区内有关行政审批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依法履行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职责;依法办理县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依法核准冠县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调查研究市场主体发展,承担市场主体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六)企业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全县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负责全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归集、整理、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数据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承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企业信息公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联系协调和监督工作;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监督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七)市场监督管理股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实施合同行政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备案;负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

  (八)经济稽查股

  监督管理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限制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全县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系统内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检查督办大要案件。

  组织实施生产领域中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承担全县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权限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依法查处特种设备方面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制定全县商标发展战略;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对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对企业使用商标,对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拟定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兼营广告登记;组织监测全县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直接监测县级广告媒介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对广告审查员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十一)综合业务股

  拟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服务。

  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县”和“名牌”发展战略;开展全县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全县质量诚信体系;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开展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贯彻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县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定、审查认可)的实验室实施监督检查;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群众对工商干部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以及干部违纪处分的申诉、复议工作;负责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绛县振兴街东段 办公电话:0359-652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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