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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6-04-11 10:09:36】 信息来源:绛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365bet比分网机构改革方案》(运字[2009]17号),设立绛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原县城建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公路客货附加费等三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全化。

  (六)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

  职责调整后,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定县乡公路中长期交通行业发展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行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工作,指导和管理出租汽车行业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全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负责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交工作,推进省际、市际、县际合作和交流。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广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负责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权限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推进省际、市际、县际合作和交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程技术股

  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组织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并参与竣工评估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交通系统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管辖内的收费公路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工程技术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技术工作;制定交通行业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技术改造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交通科技攻关,推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制定公路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标准计量工作;承担相关重点公路工程设计申报、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参与公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局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总结、报告和有关会议材料;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超载超限车辆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下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节能、机务和设备更新等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路客货运输、水路运输和城乡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照《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及计划。

  (三)节能减排职责的分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县政府办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将原县城建局直属的县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和县公共交通总公司成建制划归县交通运输局管理。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绛县厢城西街 办公电话:0359-652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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