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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6-03-14 16:16:11】 信息来源:绛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林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做好林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调查和林业工程建设具体实施工作。

  (四)负责森林防火、灭火、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

  (五)负责全县苗木生产、更新、抚育和林产品的经营工作。

  (六)做好全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七)管理全县林业财务,用好林业专项资金。

  (八)组织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林业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教育工作。

  (九)领导乡(镇)林业站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林业纠纷和毁林案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或审核以林业局名义发布的文件、报告等文稿;负责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及时送局领导阅办;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搞好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事调整、劳资管理、福利发放、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编写《林业动态》,搞好林业系统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局人员考勤、考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编制上报全县林业生产年度计划、项目申报及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二)造林绿化股(原林业生产技术站)

  负责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日元贷款造林等林业工作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工作;负责林业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林业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林业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林业站林业科技推广工作。

  (三)林政资源股(原林业保护站)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林地的调查和林政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封山育林、森林资源的检查验收;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组织灭火工作;负责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承办林业执法具体工作。

  (四)森林病虫防治站

  负责组织全县森林病虫害测报和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计划;负责搞好木材、苗木、种籽检疫工作,严防危险病虫侵入和带出;搞好病虫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防治人员的培训工作;调查研究,掌握全县病虫害发生规律,制定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种苗站

  负责办理种苗“两证一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种苗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组织全县种苗生产和经营工作,搞好技术服务;负责种苗的监督检查和种苗质量的检验定级;做好种苗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种苗档案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绛县紫金山北路 办公电话:0359-652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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